鋰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
第一部分:化學品名稱 |
化學品中文名稱: | 鋰 |
化學品英文名稱: | lithium |
中文名稱2: | 金屬鋰 |
技術說明書編碼: | 512 |
CAS No.: | 7439-93-2 |
分子式: | Li |
分子量: | 6.94 |
第二部分:成分/組成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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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危險性概述 |
健康危害: | 本品具有強烈腐蝕性,眼和皮膚接觸引起刺激或灼傷。 |
燃爆危險: | 本品遇濕易燃,具強腐蝕性、強刺激性,可致人體灼傷。 |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皮膚接觸: | 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yī)。 |
眼睛接觸: | 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yī)。 |
吸入: |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yī)。 |
食入: | 用水漱口,給飲牛奶或蛋清。就醫(yī)。 |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危險特性: | 化學反應活性很高,加熱至熔融狀態(tài)時能在空氣中自燃,但粉塵能在常溫下燃燒。遇水或酸發(fā)生反應放出氫氣及熱量, 能引起燃燒。燃燒后即成熔融物流散,并放出白色濃煙,使火場全部蔭蔽。金屬鋰能在空氣、氧氣、氮氣或二氧化碳中燃燒,特別是有氧化鋰或氮化鋰存在下極易燃燒。鋰在高溫下能與混凝土或其它含濕的材料猛烈反應,反應放出的氫氣與空氣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與鹵素、硫、磷等發(fā)生劇烈的化學反應, 引起燃燒。 |
有害燃燒產物: | 氧化鋰。 |
滅火方法: | 禁止使用水、泡沫或鹵化物滅火劑。用二氧化碳與干粉也無效。最好的滅火方法是用干燥石墨粉和干砂悶熄火苗,隔絕空氣。 |
第六部分:泄漏應急處理 |
應急處理: | 隔離泄漏污染區(qū),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化學防護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小量泄漏:收入金屬容器并保存在煤油或液體石蠟中。大量泄漏:與有關技術部門聯(lián)系,確定清除方法。 |
第七部分:操作處置與儲存 |
操作注意事項: | 密閉操作。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化學防護服,戴橡膠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tǒng)和設備。避免與酸類、鹵素接觸。尤其要注意避免與水接觸。在氬氣中操作處置。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
儲存注意事項: | 存于液體石蠟中,注意包裝完整密封。儲存于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溫不超過25℃,相對濕度不超過75%。應與酸類、鹵素等分開存放,切忌混儲。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儲區(qū)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
第八部分:接觸控制/個體防護 |
中國MAC(mg/m3): | 未制定標準 |
前蘇聯(lián)MAC(mg/m3): | 未制定標準 |
TLVTN: | 未制定標準 |
TLVWN: | 未制定標準 |
工程控制: | 密閉操作。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 |
呼吸系統(tǒng)防護: | 一般不需要特殊防護,但建議特殊情況下,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 |
眼睛防護: | 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
身體防護: | 穿化學防護服。 |
手防護: | 戴橡膠手套。 |
其他防護: | 工作現場嚴禁吸煙。注意個人清潔衛(wèi)生。 |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
主要成分: | 純品 |
外觀與性狀: | 銀白色軟金屬。 |
熔點(℃): | 179 |
沸點(℃): | 1317 |
相對密度(水=1): | 0.53 |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 | 無資料 |
飽和蒸氣壓(kPa): | 0.13(723℃)) |
燃燒熱(kJ/mol): | 無資料 |
臨界溫度(℃): | 無資料 |
臨界壓力(MPa): | 無資料 |
辛醇/水分配系數的對數值: | 無資料 |
閃點(℃): | 無意義 |
引燃溫度(℃): | 無資料 |
爆炸上限%(V/V): | 無資料 |
爆炸下限%(V/V): | 無資料 |
溶解性: | 不溶于烴類,溶于硝酸、液氨。 |
主要用途: | 用作還原劑與氫化劑、合金硬化劑、銅和銅合金中脫氧劑,也用于有機合成。 |
第十部分:穩(wěn)定性和反應活性 |
禁配物: | 鹵素、酸類、氧、氯代烴、硫、磷。 |
避免接觸的條件: | 在空氣中可氧化。 |
第十一部分:毒理學資料 |
急性毒性: | LD50:1000 mg/kg(小鼠腹腔) LC50:無資料 |
第十二部分:生態(tài)學資料 |
這部分暫無資料 |
第十三部分:廢棄處置 |
廢棄物性質廢棄處置方法: | 處置前應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guī)。用無水正丁醇破壞。 |
第十四部分:運輸信息 |
危險貨物編號: | 43001 |
UN編號: | 1415 |
包裝類別: | O52 |
包裝方法: | 浸沒在裝有礦物油或液體石蠟的堅固金屬容器內,嚴密封口,再裝入堅固木箱中;裝入盛有礦物油或液體石蠟的玻璃瓶內,再裝入金屬容器,嚴封后裝入木箱。 |
運輸注意事項: | 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裝運本品的車輛排氣管須有阻火裝置。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嚴禁與酸類、鹵素、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熱源。運輸用車、船必須干燥,并有良好的防雨設施。車輛運輸完畢應進行徹底清掃。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 |
第十五部分:法規(guī)信息 |
法規(guī)信息: |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fā)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fā)[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guī)定 ([1996]勞部發(fā)423號)等法規(guī),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guī)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 (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4.3 類遇濕易燃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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